用友GRP财政(R93)管理软件-农税征收管理系统 For SQL Server
点击下载地址 版本:v9.3
产品线:R9/U8产品线
产品系列:R9.3系列升级程序
版本模块:农税征收管理系统
用友政务公司诚挚提示您:请确认有必要安装此项更新,并在支持维护人员的指导下完成,“如果您没有软件问题,建议不要做升级”。
本次脚本U_AnyiATM_R93.sql的版本日期(2004-05-24)、本次套打方案NSTDFA.cds和NSTDNR.CDS的版本日期(2004-05-24)、本次导入Excel文件模板的版本日期(2004-05-25)、本次前台R9_ATM.exe(版本日期:2004年05月24日)升级完善如下功能:
(1):[基础资料|编辑通知书类型]模块中,增加了“是否使用补贴”复选框,用户可以对需要使用补贴的通知书类型使用此选项。 选中此项,表示在征收此通知书类型农税时将会使用补贴税额;不选中此框,表示在征收此通知书类型的农税时将不会用补贴税额.
(2):[业务处理|编制税票]模块中,增加了"已经抵交补贴税额"、"补贴抵交税额"、"粮补总额"三项数据,用于显示粮补信息。 "已经抵交补贴税额"是指粮食补贴税额已经被用于缴纳的农业税额值。 "补贴抵交税额"是指此农户粮食补贴总额在本次开票中可以用于缴纳的农业税额值。 "粮补总额"是指此农户本年度所具有的粮食补贴数合计值.
(3):[业务处理|编辑税源类型]模块中,在"税源资料设置"中增加"补贴数量"、"补贴单位"、"补贴标准"、"补贴备注"四项数据, 用于编辑每个纳税农户的补贴信息,其中粮食补贴总额=补贴数量*补贴标准。 "补贴数量"用于编辑纳税人粮食补贴的粮补面积数值。 "补贴单位"用于编辑粮补面积所使用的单位(如 亩)。 "补贴标准"用于编辑每补贴单位,粮食补贴的金额值。 "补贴备注"用于记录补贴的一些备注信息.
(4):[业务处理|套打方案]模块中,在打印方案中"1 纳税通知书(农业税)"、"2 税票(农业税)"、"3 纳税通知书(农业税套打)"的 "粮补面积"、"粮补标准"、"粮补总额"、"粮补抵交金额"、"粮补已经抵交金额"五项数据.
(5):[统计查询|汇总查询]模块中,在"纳税单位汇总表"中增加一列数据"补贴抵交总额",用于统计粮食补贴抵交的应缴税额 其中:欠款金额调整为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去补贴抵交金额.
(6):[统计查询|农税征收清册]模块中,在"农税征收清册表"中增加"首次征收可抵交税额"、"首次征收可退补贴"、"补贴总额"、 "当前补贴抵交税额" 四列数据。其中含义如下: "首次征收可抵交税额"是指第一次征收后可以用于抵交的税额数值; "首次征收可退补贴"是指第一次征收后可以退还给农户的补贴数值; "补贴总额"是指此农户本年度的所具有的粮食补贴数额; "当前补贴抵交税额"是指目前状态下补贴已经抵交的税额数值.
(7):[业务处理|编辑税源类型]模块中,在"纳税通知书"和"税票"的"打印"和"打印预览"中,打印或预览的内容增加"粮补面积"、 "粮补标准"、"粮补总额"、"粮补抵交金额"、"粮补已经抵交金额"五项,用户可以在"税票"和"通知书"中套打这五项 数据。数据显示其位置由用户自己在套打方案中定义.
(8):[基础资料|基础资料导入]模块中,修改了基础资料导入时错误检查功能。在[基础资料导入]窗体增加了"出错记录数"的纪录。 在"删除已有数据"时,正确的删除顺序为(1) 删除农户税源数据 或 删除农户减免数据 (2)删除农户数据 (3)删除纳税单位数据。 在导入数据时,正确的导入顺序为(1)导入纳税单位 (2)导入农户数据 (3)导入农户税源 或 导入农户减免。 数据导入完成后,如有出错情况,则会在导入数据的文件夹里生成一个"未导入的***.txt"文本文件,用户可以打开查看导入失败的 记录出错的原因,纠正后重新导入出错记录.
产品线:R9/U8产品线
产品系列:R9.3系列升级程序
版本模块:农税征收管理系统
用友政务公司诚挚提示您:请确认有必要安装此项更新,并在支持维护人员的指导下完成,“如果您没有软件问题,建议不要做升级”。
本次脚本U_AnyiATM_R93.sql的版本日期(2004-05-24)、本次套打方案NSTDFA.cds和NSTDNR.CDS的版本日期(2004-05-24)、本次导入Excel文件模板的版本日期(2004-05-25)、本次前台R9_ATM.exe(版本日期:2004年05月24日)升级完善如下功能:
(1):[基础资料|编辑通知书类型]模块中,增加了“是否使用补贴”复选框,用户可以对需要使用补贴的通知书类型使用此选项。 选中此项,表示在征收此通知书类型农税时将会使用补贴税额;不选中此框,表示在征收此通知书类型的农税时将不会用补贴税额.
(2):[业务处理|编制税票]模块中,增加了"已经抵交补贴税额"、"补贴抵交税额"、"粮补总额"三项数据,用于显示粮补信息。 "已经抵交补贴税额"是指粮食补贴税额已经被用于缴纳的农业税额值。 "补贴抵交税额"是指此农户粮食补贴总额在本次开票中可以用于缴纳的农业税额值。 "粮补总额"是指此农户本年度所具有的粮食补贴数合计值.
(3):[业务处理|编辑税源类型]模块中,在"税源资料设置"中增加"补贴数量"、"补贴单位"、"补贴标准"、"补贴备注"四项数据, 用于编辑每个纳税农户的补贴信息,其中粮食补贴总额=补贴数量*补贴标准。 "补贴数量"用于编辑纳税人粮食补贴的粮补面积数值。 "补贴单位"用于编辑粮补面积所使用的单位(如 亩)。 "补贴标准"用于编辑每补贴单位,粮食补贴的金额值。 "补贴备注"用于记录补贴的一些备注信息.
(4):[业务处理|套打方案]模块中,在打印方案中"1 纳税通知书(农业税)"、"2 税票(农业税)"、"3 纳税通知书(农业税套打)"的 "粮补面积"、"粮补标准"、"粮补总额"、"粮补抵交金额"、"粮补已经抵交金额"五项数据.
(5):[统计查询|汇总查询]模块中,在"纳税单位汇总表"中增加一列数据"补贴抵交总额",用于统计粮食补贴抵交的应缴税额 其中:欠款金额调整为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去补贴抵交金额.
(6):[统计查询|农税征收清册]模块中,在"农税征收清册表"中增加"首次征收可抵交税额"、"首次征收可退补贴"、"补贴总额"、 "当前补贴抵交税额" 四列数据。其中含义如下: "首次征收可抵交税额"是指第一次征收后可以用于抵交的税额数值; "首次征收可退补贴"是指第一次征收后可以退还给农户的补贴数值; "补贴总额"是指此农户本年度的所具有的粮食补贴数额; "当前补贴抵交税额"是指目前状态下补贴已经抵交的税额数值.
(7):[业务处理|编辑税源类型]模块中,在"纳税通知书"和"税票"的"打印"和"打印预览"中,打印或预览的内容增加"粮补面积"、 "粮补标准"、"粮补总额"、"粮补抵交金额"、"粮补已经抵交金额"五项,用户可以在"税票"和"通知书"中套打这五项 数据。数据显示其位置由用户自己在套打方案中定义.
(8):[基础资料|基础资料导入]模块中,修改了基础资料导入时错误检查功能。在[基础资料导入]窗体增加了"出错记录数"的纪录。 在"删除已有数据"时,正确的删除顺序为(1) 删除农户税源数据 或 删除农户减免数据 (2)删除农户数据 (3)删除纳税单位数据。 在导入数据时,正确的导入顺序为(1)导入纳税单位 (2)导入农户数据 (3)导入农户税源 或 导入农户减免。 数据导入完成后,如有出错情况,则会在导入数据的文件夹里生成一个"未导入的***.txt"文本文件,用户可以打开查看导入失败的 记录出错的原因,纠正后重新导入出错记录.